孙廷雅有个毛病,她记不住人脸。
医学上管这叫“面孔遗忘症”,但网上有个更通俗的名字,脸盲。具体表现在,她对绝大多数人的长相都很难留下深刻印象,如果不是用心去记,即使已经认识一两年,依然可能对这人形同陌路。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孙廷雅推开紧紧抱着她的女人,凝神端详三秒,挑眉道:“老板娘?”
季思乐道:“你记住我了?”
“记不住,但餐厅里会扑上来抱我的人,也就只有你了。”
古色古香的中式庭院里,月色如霜照耀回廊,檐下每隔一段就悬着盏六角檀木宫灯,微风拂过,灯光和象牙色轻纱一起晃动,如同起伏不定的水波。
孙廷雅就站在宫灯下,扬唇轻笑。季思抗议,“你这人真是夸张,好歹我也教你做了一年菜,不至于这么无情吧?真认不出我?”
孙廷雅摸摸她的脸,“一年里基本都是电话授课,偶尔的视频教学我又懒得看屏幕,记不住才是正常,honey。”
季思气结。
孙廷雅和季思是两年前认识的,她被人带来这家餐厅吃饭,和老板娘季思意外投契。后来孙廷雅去了英国,嫌弃腐国饭菜难吃的同时,格外怀念季思做的地道京菜,辗转请她当了自己的老师。两个女人年龄相仿,一来二去也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孙廷雅看她气哼哼的样子,终于大发慈悲不再逗她,“好了,开玩笑的。我当然记得你的样子,给我做饭的都是再生父母,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
季思满意了,“这才像话。”
她说着,打量两年不见的朋友。
北京的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孙廷雅的打扮也很清凉,Dior黑色长裙配12cm细高跟,头发很长,几乎垂到臀部,用一根檀木簪子挽起来,散出一截垂在身后。她很瘦,肌肤白皙耀眼,再加上172cm的身高,让她随便一站就像T台上模特,气场十足。
女人只化了淡妆,轻颦浅笑间却透着股难言的韵味,红唇在夜色里隐带魅惑。
看起来,她这两年过得不错。
季思:“你回国多久了?我接到电话吓了一跳,没听到消息啊。”
孙廷雅道:“半个来月吧,之前一直有工作,所以没通知朋友们。”
“什么工作啊,还神神秘秘的。”
孙廷雅笑而不答,只道:“别废话了,我是来吃饭的,快带我去包厢。”
季思道:“真不凑巧,小店今天被人包了,没剩下的位置。”
孙廷雅挑眉,“连我也不能例外吗?”
季思面露难色,“这个嘛,做生意得守规矩,说了包场,我就不能再招待别的客人……”
孙廷雅不语。
季思的餐厅在圈子里很有些名气,说是餐厅,更像是私房菜馆,只招待熟客朋友介绍而来的客人。店面在自家的四合院里,北京这个地段的四合院,价钱可比三五套别墅还贵,所以这家店的消费水准也可想而知。
她笑起来,贴了水钻的指甲划过鳄鱼皮手袋,“是哪家的纨绔啊?连你的店都能敢包,一掷千金啊。”
季思做了个怪表情,表示自己不能讲。
别人已经把话说成这样,孙廷雅也不好再坚持。正打算离开,远方却飘来一阵琵琶声,清扬悦耳,仿佛叮咚的泉水。
孙廷雅感兴趣地望过去。
她不会弹琵琶,但小时候练书法,《琵琶行》是写得最多的一阕。“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外公亲自握着她的手,一边写一边在她耳边吟诵,姨妈就配合地抱住琵琶弹起来。
脚步不自觉循声而去,季思紧随其后,“你干嘛啊?廷雅,你要去哪里?”
“这是店里的琵琶表演吧?你员工素质越来越高了,这位的水准都可以去艺术团了,让我瞻仰一下。”
“哪有那么夸张……不对,我店里没有弹琵琶的员工。这应该是我的客人!”
孙廷雅停下脚步,“客人?”
“对!”
孙廷雅双手抱臂,“就是前面那个?”
季思诧异回头,才发现两人已经走到回廊转角处,前方的庭院里,有个挺拔颀长的身影,静静立在台阶下方。她们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的黑色修身西服,光是个背影,已然透出股从容悠然。
孙廷雅正觉得有趣,那美妙的琵琶居然是个男人弹的,却看到他往旁边走了几步,露出一个白裙长发、容貌清丽的女人。她坐在石凳上,怀里抱着把五弦琵琶,侧颜温婉,皎洁的月光照在她身上,一瞬间仿佛古画上的仕女翩翩而出。
孙廷雅惊讶道:“是她?”
季思:“不、不是他!你看错了。”
孙廷雅白她一眼,“究竟我脸盲还是你脸盲?那个女人啊,难道不是最近很红的女明星宋菲儿?”
季思眼神怪异,“你认得她?”
“恩,最近……恰好看了她的电视剧,有一点印象。”
说到宋菲儿,可以称得上是家喻户晓,她高中时就凭借名导覃卫东的电影《青芒恋人》出道,在里面饰演女一号。这样超高的起点让她一夜成名,近十年过去了,也在娱乐圈有了不低的地位,是年轻一代女星里排得上号的人物。
季思轻舒口气,露出个笑容,“对,确实是她。没想到她不仅会演戏,琵琶也弹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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