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孟恬。
我有一双阴阳眼,但是这个技能究竟是什么时候点亮的我也不知道。但至今我仍忘记不了那年,我爸的病床被两个白衣服的小哥哥推进手术室开肾结石,我妈在外面担心到抹眼泪,舅舅安慰妈妈说,这只是小手术,一定不会出事。
大人忙着大人的事情,没空理我。
于是,刚刚过完十岁生日的我,如同宣示领土般在医院上下考察起来。
“没想到医院的人竟然这么多。”我一边走一边唏嘘感叹道,“不愧是大医院,这么严重的病人都能在路上和正常人一样的走路。”
就是这群叔叔阿姨有点太冷漠了,跟看不见自己似的。
这个叔叔,头上一直在流血真的不要紧吗?我很是担心,但还忍住没有上前去多问上一句。因为妈妈说过叫我以后千万不要做烂好人,不该管的事情不要多管。
奇怪了,我明明看见那位叔叔头上的血滴下来的,怎么会地上什么东西都没有呢?我用力揉了揉眼睛,可还是什么都没有啊……
我回头想再看一眼那个叔叔,可怎么都找不到他了。
我耳边遥遥地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医院亡灵清扫活动半年也就一次,你就别抱怨了。”
“王玲?清扫?”我突然想起来我们班也有个叫做王玲的女孩子,是让她打扫医院卫生吗?半年才打扫一次嘛?
好奇心一下子就勾上来了,我小心地踮起脚,绕到拐角处,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在说话。
“快点,这边还有一只。这些灵魂也真是可怜,死后都没有亲人把尸体认领走,这平白无故增加我们多少工作量。”另一个稍微欢快点的男声叹息着道。
我一定忘不了那天,因为我的世界观就是从那时起崩塌了。
我看见,这是一黑一白两个年轻男人,黑衣服的男人背上正背着一个大箩筐,左手拿着一款黑色外壳的新款手机,右手则是拖着一根巨长的铁链子。
白色的男人走路懒懒散散,一路走来,一路把路上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揉成团团塞进口袋里,一个瘪口袋满了,就顺口扔进黑衣服身后背着的筐子里。
我的天!这是魔鬼,一定是魔鬼来抓小孩子了。我被吓的当场眼圈就红了,想逃跑,却发现腿好像已经不是我的了一般。这两个魔鬼一定对我做了什么,难道是想要把我的腿变成美人鱼的尾巴?
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像是溺水的人,即便知道挣扎没多大用,却还是拼命的要爬向前方。果然,我引起的动静吸引了两个‘魔鬼’的注意力,并且他们对我表现出了一万分的兴趣。
“这哪里来的小娃娃。”白衣服的男人唏嘘了好一会,“这金光都快闪瞎我的眼睛了,莫非是个熟人?”
黑衣服的男人就淡定多了,轻松打开了微信扫一扫,镜头对了自己的脸停了下来:“你别动,系统没法识别了。”
不是说离危险越近的时候,恐惧感会越明显吗?可这两个人靠近我的时候,我突然有点想想笑的冲动。
我该不会是疯了吧?
熟悉的扫描成功的音乐在我耳边响起,难道我真的丑到和二维码一样能被扫描出来了吗?我的心头升起了浓浓的悲哀。
“孟恬?”黑衣服的男人皱起了眉头。
“孟恬!”白衣服男人明显更吃惊,小心翼翼地走到自己的面前,哦,差点忘了,我因为腿软站不起来,现在还是趴着的状态呢。
“这是真的假的。”白无常喃喃。
“看功德,像是真的。”黑无常也打起了几万分的兴趣,“这也难怪闵源的卦象会显示,我们今天会有故友相逢的际遇了。”
“怎么看上去这么傻,难道投胎时为了护住脸,所以脑袋先砸地了?”白无常撇撇嘴,“喂,孟恬今生能活多久?”
“52岁,没有姻缘线,15岁切阑尾,17岁拔了三颗蛀牙,19岁有一场小型车祸,24岁失业,25岁创业化妆品行业,35岁在国内女性富豪榜第十位,45岁一跃成为女性富豪第一,国内总富豪榜第四,50岁环游世界,52岁死在B市别墅,给她收尸的应该是她们家的保姆。这么看来,这一辈子还挺辉煌的。”
“这才正常。”白无常笑眯眯地把地上的孟恬扶起来,“你要记住,以后没工作了就去创业化妆品,有惊喜的哦!”
“神经病!”我心里的害怕已经不见了,反而骂人的想法越来越深,明明我才十岁,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并不属于我的意识和情绪呢?
“我们走吧?”白无常摸了摸孟恬的脑袋,以后还不知道摸不摸得了了。
“别吓她了,用不了多久我们又能见了。”
“哎,难得啊,就是为了不知道噜噜这辈子怎么样了。”
“他?投胎成了一只绿毛龟,据说只有这种动物的寿命能陪孟恬一辈子,这叫啥,养只龟好让他给自己养老送终呗。”
“这也行!厉害厉害,孟恬这辈子的寿命只有52年吗?”
“是啊,她自己定的,说是再老点,她就会丑到没脸回地府了。52岁刚好,保养的好点,就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
后来他们在说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反正他们说了什么我也没听懂。从这一天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我也好奇过,我是不是真的只有52岁的寿命,他们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命运的。从那天以后,我才知道,我其实是可以看见鬼魂的,只不过世界上可以随意游荡的鬼魂实在太少了,我才一直没发现自己有这个能力。
52岁的那年,我来到了B市,我的第一所别墅,我父母在这里留下了无数的回忆,我越来越累,最后闭上了眼睛。
没事,既然困了我就多睡会,明天早上保姆会过来收拾屋子的......
好吧,故事到这里还是没有结束。
我死了,我来到了地府,这是一个被鬼魂们夸到天下第一的地方。我见到了40多年前的那一黑一白两个傻逼,还有一个捂着脸哭泣的姑娘,还有一个穿的不男不女的白衣服的人妖,他们只有一个共性,看我的眼神都一模一样!
那就是——
看吧看吧,我们都认识你,但是你不认识我们,嘻嘻,就喜欢这种你什么都不知道的感觉。
看着走到自己面前的陌生鬼差,我一言不发,冲刺跑到奈何桥边,舀起一勺孟婆汤灌下,便又跳下轮回,这一套动作一气呵成。
奇怪了,我为什么会对这个流程这么熟悉?不知道,地府,我们还是来生再见吧。
希望下辈子,我可以更年轻的回来。
52岁太老了,我觉得18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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