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弥欢醒过来后一直躺在休养舱里看全息电影,动物世界。
在獾哥生活的同时代的很多动物如今早就灭绝了,没有灭绝的也经历过许多次进化,到如今除了名字相同之外再没有半点和以前一样的地方。
然而三重星系的人们拥有狂兽基因,通常会在四五岁时进行第一次觉醒,即狂兽化。
当然也有觉醒失败成为普通人,而三重星系居民大部分属于觉醒失败的普通人。
兽态觉醒成功的人们在之后将不断的进行基因重组进化,当然资质优劣都有。
生科院和希科工都曾研究狂兽基因并将之退化,使狂兽恢复始祖面貌。再建模将这些恢复始祖面貌的狂兽投放到全息影像中,模拟他们的生活习性以及生活环境。
实际上就是类似于几千年前地球中央某台播放的动物世界,不过这个节目并不是太受欢迎。
虽然刚开始播放的时候因为打着狂兽始祖的名头火爆了一阵,但后来他们发现节目里面的动物和现实差别巨大,而且不够凶猛霸道。
久而久之,他们觉得没意思,就不看了。
这档节目收视率就降了下来。
獾哥这几天都在融合叶弥欢的记忆,慢慢的融入了新世界和新时代。
从记忆库中调取得来的有用信息,他似乎成功进化到第二重了。
獾哥暂时不太感兴趣,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蜜獾和叶弥欢两者叠加起来宇宙第一的自信让他觉得即使不用基因进化,靠俩爪子就能日天日地。
所以这几天他都大爷一样的躺在休养舱里看动物世界。
三重星系的文明和科技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其中最为重大的发明就是全息甲板。全息甲板是可以实体化的全息虚拟世界,由军方、皇室和两大科学院共同掌控。
全息甲板在这个时代并不被称为全息甲板,而是被称之为四重领域。因为早在几百年前三重星系的人们就意识到在他们目前所处的三重星系之外还有更为高级的领域,但因技术限制无法到达或与之对接。
根据调查统计,即使三重星系毁灭也无法和宇宙中更为高级的星系对接,而距离三重星系湮灭还有几亿年的时间。
所以他们就将全息甲板取名为四重领域,也称之为神域。
因为比三重星系更为高级的领域,就是神域。
四重领域中有许多分类,根据分类等级由低到高,权限也是由低到高。但与此对应的就是四重领域给予的好处和危险。
因为四重领域最高级别是可以和现实触碰,即是说在最高级别的全息投影中,可以吃到真实的食物,碰触到真实的人,死亡,也是真实的死亡。
两大军校的试炼场就在四重领域最高级别的分类里,因此叶弥欢误闯进去才会差点被轰死。
叶弥欢倒是想拥有最高级别的权限进入四重领域的战争分类,他想打架了。
但是来自原身的记忆告诉他,他现在不能随意咬杀别人,也不能打架。除非斩杀星际狂人或者罪犯,但这是军部的活,轮不到他。
他也没那资格。
欢哥更不快乐了,于是他闷闷不乐的看着动物世界。然后在那片熟悉的大草原上看到了自己……自己……那是什么弱鸡!!
欢哥震惊了,他瞪着动物世界里软软萌萌的蜜獾,只会摊开四肢露出肚皮撒娇的蜜獾——这还是令整个非洲大草原动物闻风丧胆、动物界赫赫有名的战斗种族——蜜獾吗?
这是在逗欢哥!
欢哥面无表情的瞪着还在撒娇卖萌的全息蜜獾,沉思。
到底是什么贱民在假扮他的样子败坏他的名声?
正思考的时候,门砰的一声被打开。唐行匀一行人鱼贯而入,一进来就看到躺在休养舱里的欢哥在看动物世界的画面。
欢哥躺的休养舱大概浴缸大小,全透明。但是会遮住重点部位。而在休养舱前面一米处,一个全息甲板正用着最小权限播放动物世界。
动物世界现在是三重星系幼儿启蒙视频。
唐行匀中间有人没忍住噗的笑出声,说道:“还真的变傻了,金瑶,原来不是要骗你同情。”
声音可不小,至少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金瑶一听,眼里闪过不悦的光。只是面上还摆着泫然欲泣的无辜表情。
苏犽见状,不屑的嗤了一声。
他最看不惯金瑶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都是军校生,兽态已经觉醒,本身就比普通人强悍。装个毛线装?他看着都觉得尴尬。
苏犽说:“金瑶,反正叶弥欢是因为你才脑子坏掉,不如你嫁给他。叶弥欢那么喜欢你,肯定好好对待你。他们叶家估计就会放过你,说起来你还攀上叶家这颗大树。一飞冲天。”
金瑶脸色惨白,眼底却愤恨不已。
她朝着唐行匀那边移动,抬眸软软的祈求:“唐行匀……”
唐行匀瞥了眼苏犽:“都是同校生,没必要吵架。金瑶,去跟叶弥欢道歉。”
金瑶不想去,但看唐行匀冰冷的表情心知肚明,这个歉是必须道的。她不甘不愿的走到离叶弥欢三米远的地方,没甚诚意的道歉:“叶弥欢,对不起。”
虽然道着歉,但金瑶内心极为恼怒。
因为从头到尾这件事错就不在她,又不是她把叶弥欢骗到试炼场,是叶弥欢自己喜欢她,自己蠢到跑进试炼场差点被打死。结果所有人都把错怪到她身上,她当然不服。可不服没辙,谁让她没有叶弥欢那样雄厚的背景。
金瑶恼恨得眼眶冒眼泪,她是个极其骄傲的女人。自从成为第一军校的破袭军校生,被同学、老师和校领导捧在手掌心的滋味令她的骄傲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
以至于她忘了,在还没有出名时勾引叶弥欢吊着他,出名后又将他狠狠甩掉并诬赖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害的叶弥欢遭人嗤笑,这次也是因为被金瑶的追求者报复,引到试炼场差点害死他。
所以虽然叶弥欢被害死不是金瑶的错,却是她的贪婪和卑鄙间接造成。
獾哥接收了叶弥欢的记忆,知道真相不是外界以为的那样。
实际上叶弥欢不喜欢金瑶,他甚至没能记住金瑶的脸。
因为金瑶老是在他面前晃,他一直以为是个路人,还是个路痴。
金瑶跟他搭话开头都是一句:“叶弥欢,你要去哪里呀?”
叶弥欢随口一个地名,她就立刻说:“好巧,我也是。”
次数一多,再蠢他也能察觉到不对。
金瑶分明就是不认路,又不好意思说。
所以才跑来搭讪!
叶弥欢是军人世家,帮助有困难的人的家训深刻烙印在心里。因此没有拆穿金瑶拙劣的谎言。
直到现在獾哥才知道,原来金瑶以为他之前接受了她的求欢。
獾哥面无表情,内心冷冷的哼了声。
主动求欢的雌性他才不喜欢!
他喜欢羞答答的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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